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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场“关于西部开发”的诉讼

2000-06-08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瞿玉兰状告中级法院

1997年,兰州市民张自勤下班回家时,被该市中级法院警车撞伤。经医院诊断为脑外伤性癫痫大发作、外伤性精神障碍、左下肢功能丧失。车祸后,交通部门认定法院承担全部责任,该院也几次支付了6.8万元治疗费。但面对越来越多的医疗费,法院去年年初开始拒付。张自勤的妻子瞿玉兰早已下岗,无法负担每天600多元的治疗费用。于是瞿玉兰将兰州市中级法院告上法庭,索赔1180.0452万元。今年3月29日,该案一审开庭。

迟了3年发出的报道

车祸发生后的3年间,瞿玉兰找过领导,找过律师,也找过各大新闻媒体。但直到开庭前没有一家媒体报道此事。开庭时,文化不高的瞿玉兰一人面对两名精通民事案件的被告代理人。听审的甘肃青年报社记者金芙蓉问她为什么不找律师代打官司。瞿玉兰的回答让记者大为震惊:“我跑了56家律师事务所,没人敢接这个案子,他们怕得罪中院,砸了‘饭碗’。”《甘肃青年报》随即刊登了署名报道《瞿玉兰状告兰州中院》。《兰州晨报》、《中国青年报》也分别刊发了报道。媒体报道在当地引起了很大反响,尤其是无人敢代理官司一段引起了不少律师的注意。据瞿玉兰说,一位女律师看了报纸后到医院看她,捐了200元钱,并流着泪表示自己确实也无法代理此案。甘肃政法学院法律系教师马新学、卢永红看到报纸后,表示愿意提供无偿法律援助。

律师事务所状告媒体

由于此事反响很大,甘肃省司法厅、省律师协会等单位就此事组成调查小组,结果显示,兰州市只有27家律师事务所接待过瞿玉兰。4月20日兰州市57家律师事务所联名在媒体上发表声明,称几家媒体的报道严重失实,损害了省城律师事务所的名誉和律师的执业形象,已构成名誉侵权,对国家及全省法制环境产生了负面影响,要求立即停止侵权,公开赔礼道歉。报社认为,报道内容来自瞿玉兰提供的信息,并不是记者杜撰的,关于56这个数字,来自瞿3年中收藏的56张名片,她还有记日记的习惯,每天活动均有详细记载,因此没有作出回应。5月24日,50多家律师事务所以集团诉讼形式状告兰州晨报社和甘肃青年报社,索赔100万元,该案已正式立案。

离“西部开发”有多远

57家律师事务所的诉状及声明中称:“失实”新闻报道给“西部开发”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。对此,《兰州晨报》记者廖明说:“这种做法近似‘文化大革命’的手段,上纲上线。如果说有什么损害了西部大开发的环境,我认为恰恰是这种行为方式。”

(《大河报》2000.5.31庄向阳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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